(2016)吉0381刑初32號
——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民法院(2016-6-30)
(2016)吉0381刑初32號
公訴機關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盧某某,男,現住吉林省公主嶺市。
被告人趙某甲,男,現住吉林省公主嶺市。因故意傷害,于2014年7月21日被公主嶺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罰款200元。因涉嫌故意傷害,于2015年9月8被公主嶺市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18日被逮捕。現羈押于公主嶺市看守所。
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以公檢公訴刑訴(2015)629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趙某甲犯故意傷害罪,于2015年1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5年3月24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員王琳、書記員郭和陽出庭支持公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盧某某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1月18日17時許,被告人趙某甲在公主嶺市某某鎮某某村四組趙某乙商店內,因被害人盧某某在趙某乙商店內開游戲廳向其要錢,兩人發生口角,廝打在一起,后被人拉開,盧某某出屋走到玻璃窗戶前面時,趙某甲向盧某某扔出一個啤酒瓶,啤酒瓶將玻璃窗砸碎后打在盧某某左眼睛上,造成盧某某左眼睛受傷。經鑒定:盧某某左眼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傷殘等級為七級。2015年9月8日,被告人趙某甲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上述犯罪事實所列舉的證據有被告人趙某甲供述,被害人盧某某陳述,證人楊某某、徐某某等人證言,常住人口查詢,違法犯罪記錄查詢,病歷材料,鑒定意見等。
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趙某甲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趙某甲在庭審過程中,對公訴機關指控自己的犯罪事實予以全部供認。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訴稱,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要求被告人賠償醫療費58412.83元、誤工費600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0000元、護理費40000元、殘疾賠償金200000元,共計368412元。
本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1月18日17時許,被告人趙某甲在公主嶺市某某鎮某某村四組趙某乙商店內,因被害人盧某某在趙某乙商店內開游戲廳向其要錢,兩人發生口角,廝打在一起,后被人拉開,盧某某出屋走到玻璃窗戶前面時,趙某甲向盧某某扔出一個啤酒瓶,啤酒瓶將玻璃窗砸碎后打在盧某某左眼睛上,造成盧某某左眼睛受傷。經鑒定:盧某某左眼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傷殘等級為七級。2015年9月8日,被告人趙某甲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上述事實,有在開庭審理中舉證、質證的下列證據予以證明:
1、常住人口查詢,證明被告人趙某甲的刑事責任年齡。
2、歸案情況,證明2015年9月8日,被告人趙某甲被抓獲歸案。
3、違法犯罪記錄查詢,證明趙某甲無前科。
4、公主嶺市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證明趙某甲于2014年7月21日被行政拘留10日,罰款200元。
5、司法鑒定意見書,證明鑒定意見為傷者盧某某左眼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傷殘等級為七級。
6、證人李某某證言,證明2014年1月18日晚上七點左右,趙某甲來我家說上面開會不讓放打魚機(盧某某在我家放打魚機有一個月了),當時正好有人玩還贏錢了,我就讓盧某某來付錢,盧某某到我家后不知為啥和趙某甲就打起來,盧某某就拿凳子要打趙某甲,沒打上,我就推盧某某往外走,盧某某當時剛走到窗前,就聽到玻璃被打碎的聲音,接著聽到盧某某的叫聲,我看盧某某當時捂著眼睛,之后盧某某就坐車走了,當時我沒看明白玻璃是怎么碎的,后來知道是趙某甲用酒瓶子打的。
7、證人徐某某證言,證明2014年1月18日晚上六點左右,我去趙某乙家賣店,大約七點多時,盧某某來了,當時賣店里有趙某甲和趙某甲媳婦及姑爺曹立強,趙某乙和他媳及其兒子,還有楊某某,過了一會,趙某甲就對盧某某說:”你往這放機器得給我錢,不給就砸你機器”,盧某某不給,他倆就吵吵起來了,盧某某就拿一個塑料凳子朝趙某甲扔過去,沒打到趙某甲,趙某甲就在啤酒箱子里拿了一瓶啤酒朝盧某某扔過去,扔了能有兩三個啤酒瓶子都沒有打到盧某某,盧某某就躲到賣店外面門口的窗戶下面,趙某甲就又拿起一個啤酒瓶子,朝賣店東側玻璃外面的盧某某砸過去,啤酒瓶子砸碎賣店的玻璃后打在盧某某的左眼睛上,啤酒瓶子就打碎了。盧某某就用手捂著眼睛,滿臉都是血,趙某甲看見把盧某某打傷后就把盧某某送醫院了。
8、證人楊某某證言,證明2014年1月18日晚上七點鐘,趙某甲和盧某某因為游戲機的事情吵了起來,盧某某拿了一個塑料凳子朝趙某甲撇過去,沒打到趙某甲,趙某甲就在賣店南側墻邊啤酒箱子里,拿了一個啤酒瓶子朝盧某某撇過去,撇了能有兩三個啤酒瓶子,都被盧某某躲過去了。之后,盧某某躲在賣店門口窗戶下面,趙某甲就又拿起一個啤酒瓶子朝盧某某砸過去,啤酒瓶子把賣店的玻璃打碎后,打在了盧某某的左眼睛上,盧某某就用手捂著眼睛,滿臉都是血,趙某甲看到盧某某受傷后就拉著去長春看病了。
9、被害人盧某某陳述,證明2014年1月18日晚上7點30分左右,其與趙某甲吵起來了,其拿了一個塑料凳子朝趙某甲扔去,沒打到趙某甲,趙某甲就朝其扔啤酒瓶子,扔了兩三個沒打到,趙某甲就從屋里扔出一個啤酒瓶子,打破小窗戶上的玻璃,啤酒瓶子一下就打在我的左眼睛上,當時就什么都看不見了,就被送到醫院了,手術后仍看不到東西,事后趙某甲賠我三萬元。
10、被告人趙某甲供述,證明2014年1月18日晚上7點左右,其不讓盧某某在屯子里放賭博機,之后盧某某就拿個板凳打他,于是其扔了一個啤酒瓶子砸到窗戶上,打到盧某某眼睛上,其給盧某某賠了三萬元,事情就拉倒了。半年后,盧某某打了其三哥,就又把此事重提了,公安局就把我抓起來了。
綜上,根據上述證據足以認定被告人趙某甲故意傷害的犯罪事實。
另查明,盧某某在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住院10天,二級護理4天,花費醫療費22897.01元。在吉林大學第二醫院住院二次,一次住院15天,二級護理5天,花費醫療費20231.33元;一次住院7天,二級護理4天,花費醫療費15284.49元。案發后,被告人趙某甲賠償盧某某三萬元錢。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針對自己的主張,在庭審中出示并宣讀了下列證據:
1、醫療費票據,證明盧某某醫療費花費情況。
2、住院病歷和出院診斷書,證明盧某某治療情況。
被告人趙某甲就民事部分未向本院提供證據。
本院經審查附帶民事訴訟原、被告雙方的訴辯理由后認為:
一、關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盧某某合理經濟損失的問題
經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犯罪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盧某某的合理經濟損失為人民幣66164.34元{其中:1、醫療費58412.83元(22897.01元+20231.33元+15284.49元),伙食補助費3200元(100元32天),誤工費為3139.84元(98.12元32天),護理費為1411.67元(108.59元13天)},因傷殘賠償金及精神損害賠償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在賠償范圍之內,故對此兩項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另營養費及外購藥費因沒有明確醫囑,故對此請求本院亦不予支持。因被告人趙某甲已支付盧某某3萬元,故趙某甲應賠償盧某某36164.34元。
二、對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被告人及其他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應否承擔賠償責任的問題。
經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之規定,因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盧某某傷在眼部,該傷系被告人趙某甲所致,故被告人趙某甲應對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盧某某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本院認為,被告人趙某甲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趙某甲犯故意傷害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納。鑒于被告人趙某甲有坦白情節,并部分賠償被害人,可依法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故意傷害罪)、第六十七條第一款(坦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趙某甲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9月8日起至2020年2月26日止)
二、被告人趙某甲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盧某某各項損失36164.34元。
三、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盧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八份。
審 判 長 馬俊娟
人民陪審員 馬曉莉
人民陪審員 張曉飛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書 記 員 黃珊珊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系妥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