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shen)請人名(ming)稱:
申請人地址(zhi):
郵(you)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含地區號):
傳真(含地區號):
代理組織名稱:
商標注冊號(hao):
類別(bie):
申請人章戳(簽字): 代理組織章戳:
代理人簽字:
注(zhu):1.未委(wei)托代(dai)理(li)的,不需填寫代(dai)理(li)項(xiang)目。
2.收(shou)費(fei)標準:出具商標證明費(fei)100元。
3.馬德(de)里國際(ji)注冊(ce)商標(biao),應(ying)在注冊(ce)號前加字母“G”以示區分(fen)。
4.共(gong)有商標申(shen)請證明,需由代表人提出申(shen)請,并視為(wei)已經得到其他共(gong)有人的(de)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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