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復議法律文書示范文本——
行政復議告知書
食(shi)藥監(jian)復(fu)告字〔 〕 號
(申請(qing)人) :
你(ni)(們/單位)對(被申請人) (具體(ti)行(xing)政行(xing)為) 不(bu)服,向(xiang)本(ben)機關提出(chu)的行政復議申請,依法應當向(xiang)(有權管(guan)轄的行政復(fu)議機關) 提(ti)出(chu)(自(zi)提(ti)出(chu)行政復議申(shen)請(qing)之日起(qi)至收到本告知書之日止的時間,不計入法定申(shen)請(qing)期(qi)限)。
特此(ci)告知。
年 月 日
(國家(jia)食品藥品監督管(guan)理局
行政復議辦公室(shi)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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