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iia.org.cn 2023-12-7 7:24:23 法治日報-法治網
為增強反壟斷監管的有效性和規范性,及時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12月6日,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通知,提出要對我國反壟斷工作建立健全反壟斷“三書一函”制度,即《約談通知書》《立案調查通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經營主體)/行政建議書(行政機關)》和《提醒敦促函》。
根據“三書一函”制度規定:經營者存在未依法申報、違反審查決定等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風險等七種情形的,市場監管總局或者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可以發出《提醒敦促函》,提醒敦促做好有關問題的預防和整改工作;
經營者存在對提醒敦促事項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六種情形的,市場監管總局或者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可以發出《約談通知書》,對經營者、行政機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其提出改進措施;
經營者存在對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法實施的審查和調查,拒絕提供有關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虛假材料、信息,或者隱匿、銷毀、轉移證據,或者有其他拒絕、阻礙調查行為等三種情形的,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的期限內予以履行;
此外“三書一函”制度還包括有五種適用《立案調查通知書》的情形。
據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建立健全反壟斷“三書一函”制度,是豐富反壟斷監管手段、增強反壟斷監管效能、規范反壟斷監管行為的重要舉措,要將制度貫穿反壟斷工作各領域、各環節。
日期:2023-12-7 7:24:23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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