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潔服務委托合同
編號: GD/M-Q/E-024
甲方(fang):(物業公司)
地(di)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zhi)照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法定代表人(ren): 職務(wu):
聯(lian)系方式(shi):
乙方:
地(di)址(zhi): 郵(you)政編碼:
營(ying)業執照(zhao)號: 開戶銀行及賬(zhang)號:
法定(ding)代(dai)表人: 職(zhi)務:
聯系方式:
第一條(tiao) 委托(tuo)事項
甲方將其實施(shi)物業(ye)(ye)管理的(de) 住宅小區的(de)保潔業(ye)(ye)務(wu)委托(tuo)給乙方管理。
第二條 委托期限(xian)
甲方(fang)委(wei)托乙方(fang)代理(li)行使(shi)保潔權(quan)的期限為 年。從(cong) 年 月(yue)
日(ri)至(zhi) 年 月 日(ri)止(zhi)。
合同(tong)期滿(man)雙方協(xie)商一致可續簽。
第三條(tiao) 委(wei)托費用
標(biao)準:
數額(e):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bao)潔費用的方式(shi):
第四(si)條 保潔(jie)標準(zhun)
乙方的保潔標準為:
1.按時清潔(jie)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設(she)施,頻率(lv)標(biao)準(zhun) ;
2.住宅小區(qu)內(nei)窨井、化糞池的(de)清淘清運(yun),頻(pin)率標準 ;
3.按(an)時清運住宅小(xiao)區內的(de)垃圾,并(bing)協調(diao)與(yu)環衛部(bu)門的(de)關(guan)系,頻率標準(zhun) ;
4.定期對(dui)住宅小區公共區域(yu)進(jin)行害蟲消殺工作,頻率標準 ;
5.定時(shi)對(dui)樓內或樓外的(de)保潔區域(yu)進行巡(xun)(xun)視,發現(xian)有(you)違章建筑和施工的(de)現(xian)象(xiang)有(you)責任勸導,并及時(shi)通知甲方(fang)管理部。巡(xun)(xun)視頻(pin)率(lv)標
準 ;
6.對住宅小區高層公寓(yu)防火通道進行清理,保(bao)證暢通,清理、頻(pin)率標(biao)準(zhun) ;
7.對(dui)高層公寓內的應急(ji)燈的使用情(qing)況進行巡視,損壞(huai)打及時(shi)報修并(bing)跟(gen)蹤處理結果(guo),巡視頻率標(biao)準 。
第五條(tiao) 甲方的權(quan)利、義務(wu)
(一)權利
1.擁有對(dui)乙(yi)方的(de)保潔行為監督指導(dao)的(de)權利;
2.擁有要求乙方提高(gao)保潔(jie)標準的權(quan)利;
3.擁(yong)有對乙方危害(hai)住宅小區行為(wei)的制止權;
4.擁有對乙方重大(da)保(bao)潔措(cuo)施的審(shen)定權;
5、
(二(er))義(yi)務
1.為乙方完(wan)成住宅(zhai)小區(qu)的(de)保(bao)潔(jie)工(gong)作(zuo)提(ti)供保(bao)障(zhang)的(de)義務;
2.向(xiang)乙方支付保(bao)潔代理費(fei)用(yong)的義務;
3. 。
第六(liu)條 乙方的(de)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擁有依法(fa)取得報酬(chou)的權利;
2.擁有要(yao)求甲方協助完成住(zhu)宅小區保潔業務的權利(li);
3.甲方喪失住宅小區物業管(guan)理資(zi)格;
4.乙方喪失保潔(jie)公司(si)資(zi)格;
5.一方嚴重違約使(shi)合同(tong)無(wu)法(fa)履行;
6.因不可(ke)抗力使合同無法繼(ji)續履行的。
第十(shi)二條 違約責(ze)任
(一(yi))甲(jia)方(fang)(fang)應嚴(yan)格履行(xing)合(he)同的規(gui)定,不得擅(shan)自解(jie)除合(he)同,如因甲(jia)方(fang)(fang)擅(shan)自解(jie)除合(he)同給乙方(fang)(fang)造成經濟損失的甲(jia)方(fang)(fang)應予賠償。
(二)乙方(fang)應(ying)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bu)得擅(shan)自解除(chu)合同,如因(yin)乙方(fang)擅(shan)自解除(chu)合同給甲方(fang)造成(cheng)損失的乙方(fang)應(ying)予賠(pei)償,并甲方(fang)有權不(bu)退還乙方(fang)抵(di)押(ya)金。
(三)乙方(fang)(fang)應嚴(yan)格按照(zhao)本合(he)同的規(gui)定(ding)履行(xing)職責,如果因乙方(fang)(fang)未盡(jin)到本合(he)同規(gui)定(ding)的義務(wu)給住(zhu)宅小區業主、物(wu)業使用人(ren)或者來訪人(ren)員造成損害、損失的,由乙方(fang)(fang)承擔責任。
因(yin)前款原因(yin)給甲(jia)方(fang)造成(cheng)損失的乙方(fang)應向甲(jia)方(fang)承擔賠償責任。
第(di)十三條 爭議的解(jie)決
甲(jia)乙雙方(fang)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zhong)發生爭議,應由雙方(fang)協商(shang)解決(jue)。協商(shang)不成,任意一(yi)方(fang)可(ke)向人民法(fa)院起訴。
第(di)十四條(tiao) 合同(tong)涉及(ji)概念(nian)的(de)解釋
不(bu)(bu)可抗力:是指不(bu)(bu)能(neng)預(yu)見(jian)、不(bu)(bu)能(neng)避免并不(bu)(bu)能(neng)克服的客觀情(qing)況。
本(ben)合同自(zi)雙(shuang)方簽(qian)字、蓋章,并經公證處公證后(hou)生效。本(ben)合同所(suo)有(you)附件與本(ben)合同具有(you)同等法(fa)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 各執 份。
甲方(fang): 乙方(fang):
法定代(dai)表(biao)人(ren): 法定代(dai)表(biao)人(ren):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qian)訂(ding)地點: 簽(qian)訂(ding)時(shi)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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