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免费视频,国产黄大片在线观看,怡红院A∨人人爰人人爽,乱暴tubesex中国妞,大学生做爰全过程免费的视频

  •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民政部關于印發《國際性社會組織章程示范文本(試行)》的通知

    1. 【頒布時間】2025-9-10
    2. 【標題】民政部關于印發《國際性社會組織章程示范文本(試行)》的通知
    3. 【發文號】民發〔2025〕47號
    4. 【失效時間】
    5. 【頒布單位】民政部
    6. 【法規來源】//www.mca.gov.cn/n152/n165/c1662004999980006815/content.html

    7. 【法規全文】

     

    民政部關于印發《國際性社會組織章程示范文本(試行)》的通知

    民政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國際性社會組織章程示范文本(試行)》的通知


    民發〔2025〕47號



    各國際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各國際性社會組織:

    為規范國際性社會組織內部治理,推動國際性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我部制定了《國際性社會組織章程示范文本(試行)》(以下簡稱《章程示范文本》),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國際性社會組織要依據《章程示范文本》修改章程,強化規則意識,做到依章程辦事,按章程要求開展活動,持續健全工作制度,持續提升治理能力。在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或建議,請及時向民政部反饋。

    民 政 部 

    2025年9月10日

    國際性社會組織章程示范文本(試行)

    說 明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制定《章程示范文本》。

    二、《章程示范文本》適用于由境內外發起人共同發起,在中國境內成立登記,以促進國際合作、加強國際交流、參與國際事務為宗旨的國際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三、《章程示范文本》旨在為在民政部登記的國際性社會組織制修訂章程提供范例,規范國際性社會組織的治理行為。國際性社會組織在運行中,應當堅持國際性,不得在宗旨、業務范圍、會員組成等方面偏離促進國際合作、國際交流等定位;堅持非營利性,建立健全資產監督管理制度,正當管理和使用資產;堅持依法運行,遵守中國及其他活動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四、新申請登記的國際性社會組織應當按照《章程示范文本》制定章程。經有關部門同意,國際性社會組織可依據國際經驗、行業慣例對《章程示范文本》少數條款進行修改、增補或刪除,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不得減輕或者免除國際性社會組織及相關人員的義務和責任。已成立登記的國際性社會組織,可在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參照《章程示范文本》完善現有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應當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社會組織名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是由 自愿結成的 性【國際性或者區域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本組織簡稱 ,外文名稱為 ,縮寫為 。【本款為可選項】

    第二條 本組織的宗旨是: 。【簡明扼要闡述國際性社會組織成立的愿景、擬發揮的主要作用,應當與國際性社會組織名稱的內涵相符,并含有促進相關領域國際合作、國際交流和國際治理的有關表述。】

    第三條 本組織的住所設在中國 。【填寫省級行政區劃名稱】

    本組織的網址: 。【本款為可選項】

    第四條 本組織遵守中國及其他活動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五條 本組織圍繞 【有關學科、行業、領域】開展以下業務:【內容表述應當具體、明確,體現國際合作、國際交流和國際治理等相關業務內容。】

    (一) ;

    (二) ;

    (三) ;

    (四) ;

    【國際科技組織可參考以下表述或根據工作實際填寫:開展本領域學術交流和理論研究;研究制定標準規范并推廣;舉辦國際會議、論壇等交流活動;出版國際學術刊物、圖書和研究報告;開展科學普及和宣傳活動;從事科技評估、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評價;健全自律功能,促進行業自律;培養杰出人才和創新團隊等。】

    業務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等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依法經批準后開展。

    第三章 會員

    第六條 【可填寫:單位,個人,單位和個人】可加入本組織成為會員。

    【國際性社會組織可在業務主管單位指導下,結合國際經驗適當細化會員分類,在本章程或會員管理辦法中明確對應的權利、義務、會費標準、會員類型變更、資格喪失的情形及程序。】

    第七條 本組織面向所涉領域廣泛吸納會員,且外籍會員原則上占比不低于會員總數的1/3。【本款所稱會員指具有投票權的會員】

    遵守本組織章程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自愿申請加入本組織:【應當明確個人、單位成為會員的條件】

    個人會員: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從事的專業或者業務須與本組織的業務范圍相關;

    (三)在本領域具有代表性;

    (四) ;

    ……

    單位會員:

    (一)在其住所所在國家或地區合法成立;

    (二)業務范圍與本組織的業務范圍相關;

    (三)在本領域具有代表性;

    (四) ;

    ……

    第八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 ;【可填寫提交入會申請書、有關證明材料等】

    (二) ;

    (三)由 【可填寫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授權的專門負責會員管理的本組織辦事機構】討論通過;

    ……

    ( )由 【應當與本條第三項保持一致】頒發會員證,并予以公告。

    第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可根據不同會員類型,設置差異化的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參與活動、享受服務等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組織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參加本組織活動并獲得本組織服務的優先權;

    (四) ;

    ……

    ( )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組織的章程和各項規定;

    (二)執行本組織的決議;

    (三)維護本組織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組織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組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不得泄露本組織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 ;

    ……

    第十一條 經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本組織可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會員,給予下列處理:【以下為可選項】

    (一)警告;

    (二)暫停行使會員權利;

    (三)除名;

    (四) ;

    ……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須書面通知本組織。

    第十三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應當與第八條第三項所列機構保持一致】確認后喪失會員資格:【以下為可選項】

    (一)不再符合會員條件;

    (二) 年不按要求參加本組織活動;

    (三) 年不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 ;

    ……

    第十四條 會員因退會、被除名或者第十三條有關情形被確認喪失會員資格的,應當在       范圍內予以公告,其在本組織相應的職務、權利、義務終止。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一節 會員(代表)大會

    【國際性社會組織應當明確實行會員大會制度或會員代表大會制度,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國際性社會組織會員數量超過200個的,可根據需要實行會員代表大會制度。實行會員代表大會制度的國際性社會組織,會員代表一般不得超過會員數量的1/3;會員代表的產生及數量分配應當充分考慮國別及區域,學科、行業或專業領域,特定群體,年齡結構,下設機構等因素。】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是本組織的權力機構,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決定本組織的工作目標和發展規劃等重大事項;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務理事【如設置常務理事會的,應當使用該表述,并保持章程全文一致】、負責人、監事產生辦法【實行會員代表大會制度的還應當增加會員代表產生辦法】,其中負責人產生辦法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

    (四)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負責人,監事長、副監事長;【其中,負責人、監事長、副監事長為可選項。負責人可由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選舉產生,監事長、副監事長可由會員(代表)大會或監事會選舉產生,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

    (五)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六)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七)審議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國際性社會組織應當根據需要設立監事或監事會,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

    (八)決定名稱變更事宜;

    (九)決定終止事宜;

    (十)決定名譽職務的產生辦法;【本項為可選項】

    (十一) ;

    ……

    (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國際性社會組織根據自身實際可在章程中賦予會員(代表)大會其他重要職權,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原則上不得授權理事會或其他機構、個人代為行使,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 年【最長不超過5年】至少召開1次。【實行會員大會制度的應當使用該表述】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 年【最長不超過5年】,每屆至少召開1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全體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提前或者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實行會員代表大會制度的應當使用該表述】

    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須提前 日【最低不少于30日】將會議的議題通知會員(代表)。

    換屆的會員(代表)大會可采用現場會議、現場和視頻會議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可根據實際選擇上述方式召開,但不得以視頻以外的其他通訊方式召開】。其他會員(代表)大會可采用現場會議、通訊會議、現場和通訊方式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可根據實際選擇上述方式召開,如選擇視頻以外的其他通訊方式進行投票表決的,應當在章程中明確投票結束期限及投票方式】。

    第十七條 經理事會或者本組織 【不少于1/5】以上的會員(代表)提議,應當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臨時會員(代表)大會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理事長不能召集和主持的,由1名負責 工作的副理事長召集和主持;副理事長不能召集和主持的,由理事會推舉本組織1名負責人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參加方能召開,決議事項符合下列條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須經參會會員(代表)2/3以上投票表決通過;

    (二)決定本組織名稱變更、終止,須經參會會員(代表)2/3以上投票表決通過;

    (三)選舉理事和監事,按得票數確定,但當選的得票數不得低于參會會員(代表)的 ;【等額選舉比例不低于1/2,差額選舉比例由本組織根據差額的具體情況確定。】

    (四)罷免理事和監事,須經參會會員(代表)1/2以上投票通過;

    (五)制定或修改會費標準,須經參會會員(代表)1/2以上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六) ;【可根據工作需要補充,但須經參會會員(代表)1/2以上表決通過。】

    ……

    ( )其他決議,須經參會會員(代表)1/2以上表決通過。

    【本章程示范文本的表決權按照1會員(代表)1票設置;各組織也可根據會員類型、貢獻度等,設定差異化表決權,會議須持有總表決權2/3以上的會員(代表)參與方能召開,決議事項須經參會會員(代表)所持表決權的相應比例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也可設置差異化表決權,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

    第二節 理事會

    第十九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會員(代表)大會在會員(代表)中選舉產生,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組織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會員(代表)的1/3。

    理事不在本組織領取薪酬,但屬于本組織職工、與本組織簽訂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條 本組織理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 ;

    (二) ;

    ……

    第二十一條 理事的選舉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發起人與申請成立時的會員共同會商提名,報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后,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二)理事會換屆,應當在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前 個月【不少于3個月】,由理事會提名,成立由負責人代表、理事代表、監事代表和會員代表組成的換屆工作委員會,在理事會領導下,負責具體換屆選舉工作;

    換屆工作委員會負責擬訂換屆方案、醞釀提名理事和負責人人選,并在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前 個月【不少于2個月】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業務主管單位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屆中調整工作中醞釀提名負責人人選,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召開會議選舉;

    按照本章程規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確有需要增補、罷免部分理事的,可提交理事會審議,屆中增補、罷免的理事數最高不超過原理事總數的 。【最高不超過1/5】

    第二十二條 理事單位選派代表履行理事職責。理事單位調整理事代表,由其書面通知本組織。該單位同時為常務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調整。

    第二十三條 理事的權利:

    (一)理事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組織工作情況、財務情況、重大事項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參與制定內部重要管理制度,提出意見建議;

    (四)向理事長或理事會提出召開臨時會議的建議權;

    (五) ;

    ……

    第二十四條 理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規定,忠實勤勉履行職責,履行以下義務:

    (一)出席理事會會議,執行理事會決議;

    (二)謹慎、認真、勤勉行使被合法賦予的職權,執行職務應當為組織的最大利益盡到理事通常應有的合理注意;

    (三)不得超過職責范圍行使職權;

    (四)不利用理事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五)不從事損害本組織合法利益的活動;

    (六)不得泄露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組織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接受監事(會)對其履行職責的合法監督和合理建議;

    (八) ;

    ……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設有常務理事會的應當保留該表述】

    (三)選舉和罷免負責人,審議法定代表人變更事項;【理事會選舉負責人、秘書長為選舉制的應當使用該表述】

    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審議法定代表人變更事項,決定聘任和解聘秘書長;【理事會選舉負責人、秘書長為聘任制的應當使用該表述】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審議年度工作報告、工作計劃、財務預算、財務決算;

    (六)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換屆選舉工作;

    (七)制定內部重要管理制度;

    (八)決定設立、變更和終止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辦事機構和其他所屬機構,領導所屬機構開展工作;

    (九)決定名譽職務的人選;

    (十)決定副秘書長、各所屬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用;

    (十一)決定本組織人員的考核辦法及薪酬管理辦法;

    (十二)審議活動資金變更事項;

    (十三)審議未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變更等事項;

    (十四)提出本組織終止動議;

    (十五) ;

    ……

    (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六條 理事會每屆    年【最長不超過5年,實行會員大會制度的應當使用該表述】

    理事會每屆 年【理事會與會員代表大會任期相同】,與會員代表大會同時換屆。【實行會員代表大會制度的應當使用該表述】

    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全體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提前或者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七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參會理事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其中,以下審議事項須經參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一)罷免常務理事;【設有常務理事會的應當保留該表述】

    (二)罷免負責人;【理事會選舉負責人的應當使用該表述】

    (三)聘任、解聘秘書長;【秘書長為聘任制的應當保留該表述】

    (四)提出名稱變更的動議;

    (五)提出章程修改的動議;

    (六)提出組織終止的動議;

    (七) ;

    ……

    第二十八條 理事會會議應由理事本人參會。理事因故不能參會,單位會員可以書面委托本單位人員或其他理事、個人會員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作為受托人參會,受托人在委托書載明的授權范圍內行使理事職權。每位理事只能接受一份委托。

    理事無正當理由連續 次或者每屆累計 次不參加理事會會議,自動喪失理事資格。

    第二十九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采用通訊方式召開。除視頻方式外,其他通訊方式不得決定以下事項:

    (一)負責人的調整;

    (二) ;

    ……

    【除(一)必選外,其他事項可由組織根據實際需要在第二十五條中選擇。】

    第三十條 經常務理事會【設有常務理事會的應當保留本表述】、理事長、 【不低于1/5】以上的理事或監事(會)提議,應當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

    臨時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理事長不能召集和主持臨時理事會會議的,由常務理事會、提議的理事或監事(會)推舉本組織1名負責人召集和主持會議。

    第三節 常務理事會

    【設有常務理事會的國際性社會組織,本節內容為必選;不設立常務理事會的,須去掉本章程示范文本有關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的表述。】

    第三十一條 本組織設立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第一、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三十二條 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通過無記名方式從理事中選舉產生,人數一般不得超過理事人數的1/3。選舉常務理事,按得票多數確定當選人員,但當選的得票數不得低于總票數的 。【等額選舉比例不低于1/2,差額選舉比例由本組織根據差額的具體情況確定。】

    常務理事會與理事會任期相同,與理事會同時換屆。

    第三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參會常務理事 【不低于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常務理事無正當理由連續 次或者每屆累計 次不參加常務理事會會議,自動喪失常務理事資格。

    第三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 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采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三十五條 經理事長或 【不低于1/3】以上的常務理事或監事(會)提議,應當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會議。

    常務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理事長不能召集和主持臨時常務理事會會議的,由提議的常務理事或監事(會)推舉本組織1名負責人召集和主持會議。

    第四節 負責人

    【設立常務理事會的,負責人總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常務理事人數的2/3;未設立常務理事會的,負責人總數原則上不得超過理事人數的1/2。】

    第三十六條 本組織負責人包括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 名【國際性社會組織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固定人數或者人數區間,至少1名】,秘書長1名。【理事長也可稱為會長、主席,副理事長也可稱為副會長、副主席。本章程示范文本中統一使用理事長、副理事長表述。本組織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負責人職務,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

    【有條件、有意愿的國際性社會組織,可根據工作需要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后,設立前任理事長和候任理事長,并明確權利義務、任期,以加強組織工作銜接,推動組織可持續發展。】

    第三十七條 本組織負責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經驗和能力,熟悉本組織業務領域情況,在本組織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

    (二)遵紀守法,能夠忠實、勤勉履行職責;

    (三)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責,秘書長為專職且有中國國籍;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 ;

    ……

    (  )無中國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不得擔任的情形。

    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出現不符合任職情形的,應當按程序解除其職務。

    理事長和秘書長不得由同一人兼任。聘任的秘書長不得兼任理事長、副理事長。

    第三十八條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應當從 【未設立常務理事會的,應當填寫理事;設立常務理事會的,應當填寫常務理事】中選舉產生。【秘書長為選舉制產生的應當使用該表述】

    理事長、副理事長應當從 【未設立常務理事會的,應當填寫理事;設立常務理事會的,應當填寫常務理事】中選舉產生。【秘書長為聘任制產生的應當使用該表述】

    選舉負責人應當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按得票數確定當選人員,但當選的得票數不得低于總票數的 。【等額選舉比例不低于1/2,差額選舉比例由本組織根據差額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三十九條 本組織負責人任期與理事會相同,原則上同一職位連任不超過2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 表決通過【章程規定通過會員(代表)大會直接選舉負責人的,填寫“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章程規定通過理事會選舉負責人的,填寫“理事會2/3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后,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聘任的秘書長連任屆次不受限制。

    第四十條 本組織法定代表人由具有中國國籍的負責人擔任。聘任制產生的秘書長不得擔任本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組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本組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條 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負責人被罷免或卸任的,本組織應當在按程序決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后20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原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或無法配合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的,本組織可根據有效的理事會同意變更的決議,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報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后,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四十二條 理事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和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報告工作;

    (四)負責本組織全面工作;

    (五) ;

    ……

    理事長應當每年向理事會述職。

    理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推選1名副理事長代為履行職責。副理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業務主管單位可指定1名負責人代為履行職責。

    第四十三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責:

    (一)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二)組織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

    (三)列席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秘書長為聘任制的應當使用該表述;秘書長為選舉產生的,可不寫該表述。】

    (四) ;

    ……

    (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理事長或秘書長的職責還可以在下列選項中選擇:

    (一)提名副秘書長及所屬機構主要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決定;

    (二)決定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三)擬訂工作人員的薪酬方案,提交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審議;

    (四)擬訂年度工作報告和工作計劃,提交理事會審議;

    (五)擬訂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報告,提交理事會審議。】

    第四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監事會會議應當制作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會議形成決議的,應當制作書面決議,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監事會決議還應當由參會成員確認。會議紀要、會議記錄、會議決議應當備會員查詢,至少保存 年。【最低不少于30年】

    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監事的變動情況應當以適當方式及時告知會員。

    第五節 監事(或監事會)

    【國際性社會組織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實行監事或監事會制度。設立常務理事會的,應當設立監事會,監事人數須在3人以上。】

    第四十五條 本組織設監事 名【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1-2人】。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至少1名監事應有中國國籍。【不設監事會的應當使用該表述】

    本組織設立監事會,監事會由 名【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固定人數或者人數區間】監事組成。監事會設監事長1名,副監事長 名,由 【監事長、副監事長可由會員(代表)大會或監事會選舉產生,應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選舉產生。【設監事會的應當使用該表述】

    不分頁顯示   總共2頁  1 [2]

      下一頁

    ====================================
    免責聲明:
    本站(cciia.org.cn)法規文件均轉載自:
    政府網、政報、媒體等公開出版物
    對本文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
    請核對正式出版物、原件和來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聯系
    ====================================

    中央頒布單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