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根據科學發展觀和完善社會
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要求,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
征管”的稅制改革原則,借鑒國際經驗,建立各類企業統一適用的
科學、規范的企業所得稅制度,為各類企業創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
境。
按照上述指導思想,企業所得稅改革遵循了以下原則:
1.貫徹公平稅負原則,解決目前內資、外資企業稅收待遇不
同,稅負差異較大的問題。
2.落實科學發展觀原則,統籌經濟社會和區域協調發展,促
進環境保護和社會全面進步,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3.發揮調控作用原則,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推動產業升
級和技術進步,優化國民經濟結構。
4.參照國際慣例原則,借鑒世界各國稅制改革最新經驗,進
一步充實和完善企業所得稅制度,盡可能體現稅法的科學性、完備
性和前瞻性。
5.理順分配關系原則,兼顧財政承受能力和納稅人負擔水
平,有效地組織財政收入。
6.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則,規范征管行為,方便納稅人,降低稅
收征納成本。
根據上述指導思想和原則,參照國際通行做法,新法體現了
“四個統一”:內資、外資企業適用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統一并適
當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統一和規范稅前扣除辦法和標準;統一稅
收優惠政策,實行“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新稅收優惠
體系。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
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新稅法)后,國務院將根據新稅法制
定實施條例,對有關規定做進一步細化,并與新稅法同時實施。
新稅法有利于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公平競爭是
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特征和客觀要求。新稅法將使各類企業在同
一稅收制度平臺上開展公平競爭,促進企業轉變生產方式和提高
經濟運行能力,著力于企業內部經營管理、創新和研發以及核心競
爭力的提高。
新稅法有利于提高我國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在國內資金
比較充足、外貿出口穩步增長的情況下,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
法,調整優惠政策,可以積極引導外資投資方向,在更高層次上促
進國民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新稅法有利于推動我國稅制的現代化建設。上世紀80年代
以來,國際上展開了以“降低稅率、擴大稅基、稅收中性、嚴格征
管”為主要特征的稅制改革。進入新世紀,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
入發展,各國紛紛推出了新的減稅計劃,從而形成了新一輪的世界
性稅制改革。此次企業所得稅制度的改革,不僅順應時代潮流,而
且將進一步增強我國稅法的透明度和穩定性。
新稅法還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升級,促
進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實現“五個統籌”與科學發展。在區域優
惠轉為產業優惠的大原則下,新法將更好地促進產業升級和區域
經濟協調發展,引導我國經濟增長方式向集約型轉變,推動我國產
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批
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
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其后的《中
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中華
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中共
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都一再提
出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從2004年3月召開的第十屆全國人
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以后,共有541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16項
議案,要求將內資企業所得稅與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起來。
2004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務院法制辦共同起草了企
業所得稅法(征求意見稿),書面征求了全國人大財經委、全國人
大常委會法工委、預算工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
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后,分別召開了有關部門、企
業、專家參加的座談會,直接聽取了意見。2006年,又再次征求了
32個中央單位的意見。企業所得稅法的立法過程中協調了不同
的甚至相互對立的價值追求和利益主張,使各方利益的代表充分
表達和展示了權利主張,從而實現了各方利益的平衡與協調。
在進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礎上,2006年8月23日,國務院常
務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并于9月
28日,將草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12月29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經過審
議決定,將草案提請2007年3月召開的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次會議審議。
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國務院提請會議
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得到了與會各界
代表的普遍高度評價和熱烈贊同。3月16日,以贊成2826票,反
對37票,棄權22票的高票,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
稅法,從而成為中國企業所得稅發展史上的一個新的、具有偉大歷
史意義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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