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際春主編的《經濟法學評論》內容介紹:民生依托于整個法治體系,包括立法和政策體系、行政執法制度、司法體系、執政黨與政府和民眾互動的機制等。在當今社會化條件下,法律調整需與政府主導并納入法治的政策一同構成社會綜合調整系統。對民生法的研究也需要這樣的整體觀,避免“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憲法確立了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國策、以公有制為主導的所有制及相應的經濟、社會基本制度和原則,以民生與社會和諧為核心和主旋律,民生法暨法治的框架得由此展開。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lv)圖(tu)書館
.
.